党委书记、院长李彦波:主持院党政全面工作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。对全院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负一岗双责。分管长沙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,对长沙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工作负总责。
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唐功方:负责院纪检监察、党务和工会工作。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。
党委委员、副院长漆凌云:负责后勤、设备、财务和计生工作。履行一岗双责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,并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安全生产负一岗双责。
党委委员、副院长邓凌云:负责建筑与城市设计研究、环境与城市景观研究、基础地理信息、院信息化工作,协助院长管理长沙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技术和信息化工作。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分管环境与城市景观研究室、建筑与城市设计研究室、基础地理信息部。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负一岗双责。
党委委员、总工程师刘鹏程:负责院管理体系、测绘勘察技术、保密、人事和档案管理工作。履行一岗双责,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分管总工室、人事教育科、档案科。
党委委员、总规划师吴海浪:负责交通规划研究、市政规划研究、工程勘察、院生产经营工作,协助院长管理长沙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生产经营和技术工作。履行一岗双责,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分管长沙市交通研究中心、市政规划研究室、地下空间基础信息、计划服务部。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负一岗双责。
党委委员、副院长成国辉:负责测绘生产、团委工作。履行一岗双责,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分管测绘一部、测绘二部、测绘三部、测绘四部、航测遥感数据部、团委。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