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彦波 党委书记、院长。主持院全面工作,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
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,对全院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
唐功方 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。负责院纪检监察、党务和工会工作,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。
漆凌云 党委委员、副院长。负责后勤、财务和计生工作,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
邓凌云 副院长。负责城乡规划编制、建筑与城市设计研究、环境与城市景观研究、基础地理信息、院信息化工作,
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协管保密工作。
分管长沙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、环境与城市景观研究室、建筑与城市设计研究室、基础地理信息部,
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
刘鹏程 党委委员、总工程师。负责院管理体系、测绘勘察技术、保密、档案管理和设备工作,
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
分管总工室、档案科、设备科,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
吴海浪 党委委员、总规划师。负责院人事、交通规划研究、市政规划研究、工程勘察和团委工作,
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
协助管理长沙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工作。
分管人事教育科、长沙市交通研究中心、市政规划研究室、地下空间基础信息部、团委,
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
成国辉 党委委员、副院长。负责测绘生产、生产经营工作,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
分管测绘一部、测绘二部、测绘三部、测绘四部、航测遥感数据部、计划服务部,
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