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家视点 | 张圣海:更好融入和支撑新发展格局,建设智造创新名城
发布时间:
2025-02-08
来源:
国务院正式批复《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)》。蓝图恢弘,号角催征。我院作为该规划的技术牵头单位,伴随长沙一起阔步迈向2035。
为了更好解读规划内容,汇聚规划共识,“长沙自然资源和规划”特开设长沙总规“专家视点”栏目,诚邀知名专家进行深度剖析与解读,揭示规划背后的战略考量与实践路径。本期推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张圣海的访谈文章。

张圣海
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副院长
更高的城市定位、更强的城市功能、更大的发展空间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赋予长沙新的历史使命,承载着长沙人民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殷切期望。
国土空间规划注重对各级发展战略的落实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,要“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,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,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”。作为支撑长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基础性规划,《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深入贯彻国家、省、市战略部署,科学精准地确定了长沙城市性质和核心功能,充分体现了长沙积极融入和支撑新发展格局、强化省会责任的大城担当。

改革开放以来,长沙共编制过多版城市总体规划,历版总规对长沙城市性质的表述前后传承,主要集中于“湖南省省会”“中心城市”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”三个方面。当前,《规划》在延续历版总规城市性质提法的基础上,结合新的发展要求,提出长沙城市性质为“湖南省省会,长江中游地区中心城市,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”。
第一个城市性质是“湖南省省会”,这是对历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的延续,体现了长沙扛牢省会担当、强化省会作为的“恒心”。
第二个城市性质是“长江中游地区中心城市”,规划提出共建先进制造业集群、共建科技创新共同体、统筹推进高水平开放、协同保护修复区域生态安全屏障、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措施,体现了长沙积极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、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“决心”。
第三个城市性质是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”,这也是对历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的延续,规划提出构建“市域-都市区-历史城区”三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框架,建设“湘风楚韵”的历史文化名城,体现了长沙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“用心”。
第四个城市性质是“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”,规划提出强化航空枢纽国际门户功能、提升国家铁路枢纽地位、增强水运枢纽能级和区域联动、优化区域一体的公路运输体系等措施,体现了长沙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开放高地、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的“信心”。
在城市性质下,规划还提出了长沙的核心功能定位是“中部先进制造业基地、中部现代服务业中心,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”,对长沙未来重点提升的城市功能进行了细化指引,体现了长沙进一步做大做强制造业、服务业及科技创新核心功能,深度融入国际国内产业链、供应链、创新链格局的卓越理想。
总体而言,此次长沙城市性质和核心功能定位是在全面考虑全国新发展格局、科学研判长沙核心优势和发展潜力后确定的,“智造创新名城”这一愿景提法也高度概括了长沙核心功能特色,这对于长沙更好融入和支撑新发展格局、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性、方向性意义。